简体版
繁体版
设浙江服装网为首页
加浙江服装网入收藏
浙江服装网网址导航
输入关键字:
网站首页
服装资讯
商龙搜索
服装商机
服装品牌
服装展会
产品展示
服装企业
人才招聘
时尚服饰
行业资讯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服装网
>
政策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通知规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
显示字体:
大
中
小
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3月31日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发出通知。通知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如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本年度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时,第4行“利润总额”与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纳税年度终了后,如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已按通知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按本规定计算的减免所得税额。
来源: 中国纺织报
文章标题关键字:
关于浙服网
|
联系方式
|
服务项目
|
招聘信息
|
服务咨询
|
友情链接
回到顶部
Copyright 2003-2008 www.hzfz.com.cn www.souric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战略伙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商龙搜索
电子贸易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06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