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输入关键字:
网站首页 服装资讯 商龙搜索 服装商机 服装品牌 服装展会 产品展示 服装企业 人才招聘 综合资讯
行业资讯   时尚服饰  
  企业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服装网 > 政策信息  
韩修订纺织品标示规定 将于今年3月起施行
显示字体: 时间:

  2006年11月上旬,韩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障碍委员会提交了该国拟修订纺织与成衣产品标示规定的通告。

  该规定的内容有,纺织产品及成衣(包括外穿与内着服饰、学校制服、韩国传统服饰、手套与袜类等),必须将标示以牢固方式缝附于产品上,标示的内容包括产品的名称、纤维成分、制造日期、制造商名称、进口商名称(仅限进口产品)、制造商(仅限韩国产品)或进口商地址与电话号码、原产国、客服中心联系信息,洗涤方式则可在附缝环标、包装或吊牌上标示。据悉,这项规定今年3月起正式施行。

来源:中国纺织报

文章标题关键字:
关于浙服网 | 联系方式 | 服务项目 | 招聘信息 | 服务咨询 | 友情链接
回到顶部
Copyright 2003-2008 www.hzfz.com.cn www.souric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战略伙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商龙搜索 电子贸易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浙B2-2006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