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江阴国检局对一批出口欧盟服装面料的抽样检测中,发现含有严重超标的禁用偶氮染料。该局追根溯源,发现该批面料为邻近县市一家个体印染厂生产,该厂使用含有2,4-二氨基甲苯的硫化染料染色,使检测出的禁用芳香胺达到64mg/Kg,超过国家规定染色产品检测出的禁用芳香胺不得超过20mg/Kg二倍多。
用含有2,4-二氨基甲苯染料染色的纺织品与人体长期接触,经皮肤吸入可引起中毒,引起皮肤湿疹;染料被皮肤吸收并在人体内扩散,经生物化学作用后,易引起人体病变和诱发癌变。随着纺织生产企业对禁用染料问题的重视,样品禁用染料的检出率已经明显降低,检出量超过规定值数倍的情况更是少见。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纺织生产企业和服装企业:为了公众的健康,不要使用有毒有害染化料;要尽可能到正规企业购买原料,必要时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产品自我申明。同时检验部门将加大检测力度,将不合格品堵在生产加工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