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
川农业函[2006]230号
关于转发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蚕种出场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牧)局、成都市农委:
由于蚕茧价格大幅上涨,一直高位运行,蚕种生产成本增加,为了确保我省蚕业健康发展,四川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调整蚕种出场价格的通知》(川价发[2006]99号)文件,现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执行意见。
1、本次桑蚕一代杂交种出场价格调整政策从2006年夏季发种时执行,蚕种供需双方应严格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供需合同。
2、各蚕种生产、供应单位要严格执行蚕种价格规定,搞好服务,严禁改变价格标准或随种搭售蚕需物质。
3、各蚕种生产单位要严格执行蚕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标准,保证蚕种质量。
4、各市、州农业局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给各蚕种生产、供应单位,监督执行价格标准,保护蚕农利益。
附:四川省价局《关于调整蚕种出场价格的通知》
二00六年五月九日
抄送:资阳市林业局、各省属蚕种场、蚕种冷库、省蚕业所
四川省物价局文件
川价发[2006] 99号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
调整蚕种出场价格的通知
各市、州物价局:
蚕种是茧、丝、绸行业的基础,直接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去年入冬以来,国际丝价一直高位运行,带动蚕茧价格大幅上涨。我省桑蚕种出场价虽在年初作适当调整,但由于今年种茧价格大幅上涨以后,蚕种生产成本增加,已影响到我省今年蚕种的生产和供应。为了保证我省蚕种业的健康发展,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省物价局与省农业厅经过多次调查和研究,决定对我省2006年度夏、秋桑蚕一代杂交种出场价作如下调整:
一、桑蚕一代杂交种出场价由每张21.5元调整为每张23.5元。
二、桑蚕—代杂交种对农民的销售价格由每张23元调整为每张25元,包括运输、催青、技术服务等费用。
三、以上价格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加价,不得在价格之外随种搭售蚕药等蚕需物资,不得另行收取服务费,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各地要加强宣传,让经销商和蚕农了—解此项价格调整的内容,做到家喻户晓。
四、以上价格从2006年夏季发种时执行。
二00六年五月八日
来源:四川省农业厅